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