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202508修订)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地运作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全部主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之间的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不 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 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禁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