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3014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