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3014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 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