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的工作。召集人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