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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未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公司年报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而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 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