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公司行政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熟 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