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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内容至少包括个人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