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