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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