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天 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前述第(三)项规定的持股比例的计算,以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作为计算基 准日。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