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为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同协商确定 年报审计时间。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