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3004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 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