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600149)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廊坊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