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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600149)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LFDLFD(SH:600149)2025-08-08 12:17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履 行工作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 定联络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 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 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