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 -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使公司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领导 队伍建设,在严格管理、严肃追究中养成和打造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追究是指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 职、失误等,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纠原则;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执行政策发生政策性偏 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因主观原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失败的; 5、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进行经济责 任审计后追究相关责任人; 6、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并损害公司利益的。 1、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