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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CHANGQINGCHANGQING(SZ:002391)2025-08-10 07:4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