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辉集团(00137) - 延迟寄发通函 - 主要交易出售船舶

股份代號︰13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NHUI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金輝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承董事會命 延遲寄發通函 主要交易 出售船舶 茲提述金輝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7 月 23 日有關該等船舶之 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一項主要交易之公佈(「該公佈」)。除本文內另行訂定外, 本公佈中所用之詞彙均與該公佈中之詞彙具有相同涵義。 根 據該公佈所披露, 有關 該 等船舶之出售事項 之通函(「該通函」 ) 預期將於 2025 年 8 月 13 日或以前寄發。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準備及╱或落實若干事 項,其中包括本集團之財務資料如營運資金充足聲明、債項聲明及其他若干資料載 於該通函內,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之規定以 延遲寄發該通函(「豁免」)。 聯交所已於 2025 年 8 月 8 日向本公司授予豁免,條件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