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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新天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新 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72.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1,556.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