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Anhui ShinyAnhui Shiny(SZ:300956)2025-08-11 08:15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 选举产生, 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 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提名管理制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英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九条 独立董事委员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本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 责至新任独立董事委员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委员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