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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3009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Anhui ShinyAnhui Shiny(SZ:300956)2025-08-11 08: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