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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