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日久光电(0030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