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00301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 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 理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