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包括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证券 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第五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全面分 析从事证券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并根据公司 的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