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和知 情人行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北 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或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 有关人员。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