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提升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 作水平,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同 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参与公司 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为保证外部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提供 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外部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 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章 服务保障内容 第四条 公司提供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 积极为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与外部董事做好沟通,及时提供外部董事履 职所需的各项信息及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切实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知情权: (一)及时送达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