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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