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励字(2025)第 109 号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 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