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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RAINBOWRAINBOW(SZ:002419)2025-08-11 11:01

第三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提高内部控制能力,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