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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RAINBOWRAINBOW(SZ:002419)2025-08-11 11:01

(2025年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审计工 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审计结束后对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 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与年报一同披露。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治 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