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002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期财务报表审计、审阅或者执行商定 程序服务,财务报表为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二)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 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报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结合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 规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