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星 期一)下午15: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