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