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特此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麦家荣律师行(香港)、WongPartnership LLP(新加坡)、安发国 际投资法律有限公司(越南)为本次交易提供境内/外法律服务; 4、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机构和个人的说明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