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 好,盈利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扬数据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恒扬 数据财务数据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结合恒扬数据的历史财务数据,本 次交易能够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强化业务协同,增强上市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有 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 特此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