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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Wanchen GroupWanchen Group(SZ:300972)2025-08-11 15:15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 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