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 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 外行使其职权的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营运总监等(除董事会秘书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 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运总监协助总经 理工作,并可根据总经理的委托行使相应职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 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法》第178条及《公司章程》第102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