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