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 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包括企业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 1、拟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在 10%以下(不含本数)的,由董事长审批;在 10%以上(含 本数)未超过 30%(不含本数)的,由董事会审批;在 30%以上(含本数)的, 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2、拟购买、出售、置换入资产净额(即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费用等)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在 10%以下(不含本 数),由董事长审批;10%以上未超过 50%的,由董事会审批;在 50%以上的,董 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3、拟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