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程序,确保总经理有效行使职权和勤勉履行义务,充分 发挥总经理的经营决策作用,提高总经理班子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年富力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