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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促进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委员会工作支撑机构、其他相关管理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