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合独立董事开展 工作的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1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及主审会计师完成初步审计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