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和定金。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六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时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