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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