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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由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