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 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