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系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 子公司系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 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 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十一条 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股东会和董 事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签字。 第十二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 司法》规定,并应当事先征求母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