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 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