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 ...